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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寶坻分局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中,牢固樹立一切社會矛盾都是“可解、應解、必解”的理念,以“問題源頭排查穩控、事件就地疏導化解”爲目標,積極創新舉措,努力化解老矛盾,預防新矛盾,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創新方法,同步發力,在排查預警上多渠道推進。加強部門協作聯合排查。由區政法委牽頭,成立區矛盾糾紛聯合排查辦公室,圍繞區年度重點工程和立項解決的民生問題開展基礎性專題調研和排查。明確責任捆綁排查。將各類不安定因素信息的排查發現責任,分別落實到國保、戶政等職能科室和各派出所,確保排查及時、全面、深入。藉助科技手段網上排查。選調民警充實到分局網絡監察隊伍,落實網上重點區域24小時巡查制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深化分析研判動態排查。建立信息分級研判機制,加強分局信息中心和33個基層所隊情報分析室建設。二是創新形式,標本兼治,在調處手段上多角度結合。結合大走訪系列活動全面疏導。由社區民警對管片內的不穩定因素苗頭逐一梳理,詳細登記造冊,並針對性做好法律政策宣傳和當事羣衆的思想工作。結合信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重點突破。堅持從打通矛盾“出口”,減少矛盾存量出發,對過去已經發生且尚未化解的一般矛盾,採取“定人包乾”形式,配合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全力消除;對問題複雜的,抽調專人組成“專案組”,重點經營、限期化解。三是創新機制,考評掛鉤,在責任落實上多層次加力。將社會矛盾化解與領導幹部政績掛鉤,將社會矛盾化解與部門績效考覈掛鉤,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與個人業績考覈掛鉤。四是創新平臺,凝聚力量,在齊抓共管上多方面融入。依託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抓部門聯動。依託社區聯合調解室建設抓司法協作。依託社區人口綜合管理服務站建設抓人民調解。依託民間行業組織建設抓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