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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化名)和劉剛(化名)是一對姐弟,平時關係比較融洽。劉芳長年在外經商,收入頗豐。劉芳還有一個弟弟,多年前病故,留下一個孩子;姐弟倆的父親也於5年前去世。正因如此,經濟條件較好的劉芳,對家境欠佳的弟弟劉剛一向都比較照顧。
大約在6年前,劉芳看好甲魚養殖行業的前景,搞起了甲魚養殖場。她看到弟弟農閒時節總在外面打短工,就主動讓弟弟參與到甲魚養殖場的經營中來。
事後,劉芳粗略地統計了一下,她在甲魚養殖場共投入了50多萬元。爲公平起見,姐弟倆約定,甲魚塘由兩人一年一輪作主經營。弟弟的工資由姐姐計發,弟弟對姐姐的做法很感激。
甲魚塘建成後的幾年,經營一直沒走上軌道,有的年頭甲魚遇到病毒,有的年頭行情低迷。姐弟倆慘淡經營,一直沒掙到什麼錢,但兩人從沒爲這事吵過嘴,他們覺得只要好好經營,總有時來運轉的時候。
然而,2007年,一紙拆遷通知書,把原本和睦的姐弟關係推向了紛爭的深淵。 一紙拆遷亂人心 姐弟倆“紅了臉”在農村,輪到拆遷是好事,但在劉家姐弟這裏卻引發了一場糾紛。
連年虧損的甲魚塘遇到拆遷,姐弟倆都鬆了一口氣,至少當年姐姐投入的50多萬元可以收回了,據評估,甲魚塘的拆遷補償款大致與當年的投入相當。
姐姐提出,考慮到弟弟的家庭狀況,把補償款中的10萬元交給弟弟,讓他做點小生意。但弟弟不同意,認爲儘管甲魚塘一直虧損,但他這幾年也付出了很多,姐姐應該給他更多的補償。原以爲弟弟對自己的建議會心生感激,想不到老實巴交的弟弟竟然提出這樣的異議,姐姐心生不快。姐弟之間的糾紛迅速在鎮上傳開了。執拗的弟弟責怪姐姐爲富不仁,賭氣的姐姐覺得弟弟得寸進尺,姐弟倆由動嘴發展到動手,事情一時傳得沸沸揚揚。
“甲魚塘全部由姐姐出資,後來連年虧本,這是客觀事實。去年,我們司法所出面做過兩次調解,主要做弟弟的思想工作。第一次沒有成功,第二次我們繼續努力,基本上達成了意向,但到簽訂調解協議時,弟弟又反悔了。”南湖區大橋鎮司法所“老孃舅”朱玉根說。
今年4月,姐姐再次到鎮司法所找“老孃舅”,希望幫忙調解。 擺正心態念親情 和解協議終達成面對這個棘手的問題,“老孃舅”還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弟弟身上,反覆說明幾十年來姐弟之間建立起來的感情十分難得,在甲魚塘的問題上,弟弟儘管花了不少精力,但沒有賺錢是客觀事實,何必要姐姐拿出更多的補償款呢?總不能因爲姐姐家的經濟狀況比自己好,就漫天要價吧?多次苦口婆心的開導後,弟弟的思想有些鬆動了。
與此同時,“老孃舅”再做姐姐的工作:“儘管你已出嫁多年,但仍是孃家的頂樑柱,母親供養、侄子撫養方面都做得很出色,這是大家都看在眼裏的。現在,爲了甲魚塘的事,姐弟倆鬧到這個地步,實在是太不應該了。希望你繼續發揮好頂樑柱的作用,家庭和睦最重要。”
5月初的一個下午,姐弟倆在“老孃舅”的主持下,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姐姐一次性補償弟弟甲魚塘拆遷款12萬元,以後和睦相處。姐弟倆齟齬頓消。
“老孃舅”告訴記者,最近劉家老宅的宅基地也輪到拆遷,有一大兩小3套房子可拿。後來的安排結果是,姐姐得大套,弟弟和侄子各得小套。姐姐主動提出母親的贍養由她全包,弟弟過意不去,一次性補償姐姐2萬元。 “老孃舅”感言:家屬式經營比較粗放,盈利了,利益分配有矛盾;虧損了,責任分擔有糾紛。看來,親兄弟還是明算賬最好,但能做到的並不多。從某種意義上說,不管是“陽關道”,還是“獨木橋”,還是各走各的好,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出手幫助,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