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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會許可對樑創齊採取監視居住
本報訊(記者陳翔)記者昨天獲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決定許可對廣東省人大代表樑創齊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樑創齊爲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化州市人大常委、政協常委、廣東創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涉及廣東邊防幹部腐敗案,目前正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察局偵查。
記者瞭解到,今年5月12日,公安部證券犯罪偵察局第三分局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來《關於對樑創齊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報告》。《報告》稱,公安部紀委監察局在調查廣東邊防總隊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期間,發現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化州市人大常委、政協常委、廣東創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樑創齊,向廣東邊防總隊多名幹部及有關公司管理人員行賄的線索,數額特別巨大。經公安部領導批准,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察局第三分局立案偵查。
《報告》列舉了樑創齊涉嫌犯罪問題:2006年,深圳邊防支隊大梅沙船艇大隊綜合樓工程招標,深圳海潤興業房地產開發公司中標,樑創齊爲爭得此項目,送給深圳海潤興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王湘個人200萬元人民幣。《報告》稱,樑創齊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