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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啓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會議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啓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今年試點範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一)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二)參保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對參保居民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三)參保居民年滿60週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每人每月不低於55元,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四)已年滿60週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