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規定,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
通知要求,市(地)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於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統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基層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