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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員接受培訓
天津北方網訊:中心城區停車難一直是市民反映突出的問題,據瞭解,截至去年年底,本市中心城區停車位缺口就達31萬個。昨天從市交管局獲悉,爲緩解停車難,連日來,交管部門加大市區道路停車泊位重新規劃力度,並在廣東路、水上公園東路、水上公園西路、南運河南路等部分道路停車泊位安裝停車標誌牌。
截至今年5月31日,本市已重新施劃中心城區道路停車泊位兩萬餘個,並逐步設置停車泊位標誌牌、公示牌提示停車泊位數、停放時段及三類區域不同停車收費價格等信息,實現停車管理的規範化。
管理 使用咪表計時逐步安裝指示牌
據介紹,今後佔路停車場將統稱道路停車泊位,停車管理人員嚴格按規定上崗,身着統一服裝、佩戴統一胸牌,道路停車泊位使用咪表或POS機等設備計算停車時間,以保證停車收費更加公正透明。
採訪中,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道路停車泊位逐步安裝標誌牌和公示牌,停車標誌牌提示所在道路停車泊位數、允許停放時間段等信息,此舉可遏制和避免道路停車泊位超範圍經營;停車公示牌則根據路段所屬區域不同提供停車價格信息及駕駛人停車注意事項,兩種指示牌內容將隨道路停車泊位規範逐步完備。
收費 中心城區分三類區域區別收費
至於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根據市發改委制定的“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確定,採取“計時爲主、計次爲輔、有所差別”的收費原則,中心城區分三類區域收費管理:一類區域包括勸業場、金街、小白樓、大衚衕等市中心商業繁華區域;二類區域包括奧體中心、水上公園等中環線內及附近停車供求矛盾突出區域;三類區域爲除一、二類區域外其他區域。此外,該方案還對計次收費、包月收費、大型活動期間臨時計次收費、旅遊景點停車收費作出規定,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從而達到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的目的。
設置 人行道上停車位不能遮擋盲道
“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並不是固定不變的,每年有關部門負責人都要對道路停車泊位進行重新評估,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變化,重新設置。”該負責人表示,在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上,主要依照“以配件停車場庫爲主,公共停車樓爲輔,道路停車泊位爲補充”的原則。當然還要按道路規範要求設置,保證車輛通行功能,不妨礙路邊小區、單位的車輛、行人進出,不影響消防通道的使用。人行道上的停車位要能夠滿足承載要求,給行人留下足夠的通行空間,不允許遮擋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