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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深圳訊 記者程偉報道:2006年至2007年,龔友夫在擔任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深圳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副主任及深圳數字化城管工程領導小組技術組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141萬元。鹽田法院一審判決龔友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萬元。龔友夫上訴稱自己沒有收錢,希望法院判其無罪。昨日,此案在深圳中院二審。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競爭對手變成“陪標人”
2005年間,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準備開發深圳數字化城管項目。時任創智股份公司子公司慧瑞公司負責人的王素英(已判刑)及銷售代表馬冬青(已判刑)得知情況後介入競標工作,希望承接該工程。
後來,天夏公司強勢介入參與競標,招標文件也加入了有利於天夏公司的資質限制條件。此時,由於感到競標形勢不利,創智公司開始不斷向有關部門投訴天夏公司有違規行爲。爲了協調雙方利益,龔友夫出面協調,王素英、馬冬青與天夏公司項目負責人協商,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天夏公司支付人民幣200萬元;創智公司不再繼續投訴,允許天夏公司使用創智公司的技術,並提高競標報價爲天夏公司陪標。
2006年3月8日,天夏公司先行支付了人民幣100萬元。而事後創智公司沒有按照約定提高標價,天夏公司也就沒有支付剩下的人民幣100萬元。
2006年3月20日,天夏公司與金證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中標。隨後,天夏公司開始採購工程,慧瑞公司作爲微軟產品的代理商之一,希望獲得深圳數字化城管工程的微軟產品採購代理。後經龔友夫協調,慧瑞公司如願取得了採購代理,總價款220萬元。
爲了感謝龔友夫在獲得100萬元陪標費以及微軟產品採購兩事上的協調和幫助,王素英和馬冬青從天夏公司給予的100萬元中支出65萬元送給龔友夫。
爲內定中標公司護航
在深圳數字化城管工程招投標過程中,龔友夫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設定對天夏公司有利的資質條件,以及推薦天夏公司找來的三名專家參與評標小組等,幫助天夏公司中標。2006年3月20日,天夏公司董事長爲了感謝龔友夫,派該公司深圳負責人李建平送給龔30萬元。
2006年10月份,深圳數字化城管工程建設初步完成,試運行情況良好,準備迎接國家建設部的驗收。爲了感謝龔友夫在項目施工、上線試運行、組織協調等多方面關照,以及希望順利通過建設部的驗收和儘快收到工程付款,天夏公司又送給龔友夫20萬元人民幣。兩個月後,天夏公司又送給龔友夫20萬的好處費,龔友夫收下後辦理了付款申請。
2007年9月份,深圳數字化城管工程已經基本完成,但因爲地圖在線編輯等問題,遲遲不能完成項目終驗。天夏公司又送給龔友夫人民幣6萬元。龔收下後,協調處理此事,使項目通過終驗。
競標公司定評標專家
小到每一個井蓋、路燈、郵筒、果皮箱,大到每一幢城市建築、每一片綠地,都有獨特的“身份證”,如果街道上的井蓋壞了,家門口的路燈不亮了,在移動GPS定位系統跟蹤下,相關部門就會在第一時間發現並把問題解決———這就是深圳引以爲豪的“數字化城管系統”。這個系統從2006年開始運行,僅第一期的總投入就超過9400萬元人民幣。
根據該案的證據材料顯示,天夏公司與金證公司聯合投標,龔友夫在評標時爲天夏公司提供了幫助,評標專家組原則上是從深圳市採購中心的專家庫裏隨機遴選,但深圳市城管局有權可外請三個專家,龔友夫徵求天夏公司的意見,聘請了天夏公司推薦的三個認識的專家進入評標專家組。
在從天夏公司董事長私人手提電腦中調取的電子表格中顯示,與深圳數字化城管工程有關的費用共183萬元,其中包括天夏公司轉給慧瑞公司100萬元圍標費、送給龔友夫的錢等。
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