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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小區裏開了個小食雜店,一天,她告訴我說:你還記得當年那個住我們家隔壁的女人嗎,就是後來被老公拋棄了的那個?她因爲經常給老公的朋友們臉色看,不會待人接物而離婚。現在可不一樣了,她今天來我們店裏買東西,可有禮貌了,聽說還是哪個居委會的副主任了。
這有什麼值得奇怪的,人都會進步,我說。
二十年前,我剛出來參加工作,與新認識的同事聊天。張三說:你別看某某領導現在人模狗樣,他原來是公社電影隊放映電影的。李四說:那還好了,某某領導就更沒名堂了,原來是彈棉花的。
我自己也遇着過這樣的事。早年在村小學代課,若干年後,當年的一位同事對下鄉檢查工作的教育局領導說:聽說你跟柳某某是朋友,哈,他過去是我同事,這個人運氣好,一路高升。朋友回來把這事當笑話說給我聽,說:你老家沒人把你當一回事。
在你我身邊總有這樣的人,他的過去大家都太熟悉了,就像看着鄰居家小孩長大那樣,看着人家成長的,他一個轉身,你就知道他要撒尿,熟到這種程度,也難免被人不當乾糧。但是,轉眼間,烏雞變鳳凰了,你認識的人變得讓你不敢認了。
你熟悉的人,你曾經非常知根知底的人,他每天都在進步,他的思維方式和他的各方面綜合能力已經到達你所無法想象的地步,但是,自以爲了解別人的你,還在原地踏步。
被不被人當一回事,原本都可以一笑置之的,只是由己及人,想到,我們平時是不是也經常不把別人當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