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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該資金主要扶持在濱海新區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已辦理稅務登記、符合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企業。資金用途包括:重點支持在新區投資建設並獲得國家旅遊局3A、4A、5A級評定的旅遊景區(點)符合新區旅遊發展規劃項目;扶持在新區註冊的旅遊企業在配套設施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等。
該資金採取補助、貸款貼息兩種使用方式。享受貸款貼息按照項目實際貸款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給予全額或部分貼息,單一項目原則上按不超2000萬元貸款額度進行貼息。享受直接撥款補助的額度,在項目實際投資額的百分之五以內確定,單一項目補助額,原則上不超200萬元。(記者張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