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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麗
昨天的人民日報報道,從今年5月起,河南省規定國企領導必須向職工公開薪酬和職務消費情況,不得自定薪酬,不得入股關聯企業,退休3年內不得參加與原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河南省紀委副書記王流章稱,國有企業“一把手”腐敗,嚴重影響改革發展穩定,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不用紀委的同志們定性,羣衆也知道國有企業“一把手”腐敗後果有多麼嚴重。其實現在腐敗已經不僅僅限於一把手,更多的“窩案”已經在提醒人們“腐敗轉型期”已經來到了。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琢磨了琢磨,河南這個規定還真不能算“高,實在是高”。
首先,監督對象不能僅限於一把手。世上沒有任何一條公理說,只有一把手有可能腐敗,所有的副職都很清白。反過來說,如果國企班子之間很團結,一派和諧,誰能保證一二三等把手之間不會沆瀣一氣,上下其手呢?到時候能查誰,怎麼查?難不成只能幹坐等“敵人的堡壘被從內部攻破”?
更不用說,現在很多公開信息都大使障眼法。薪酬都不高,全高在福利上了,但福利是不要求公佈的。職務消費亦可如此辦理,關於四菜
一湯的各種段子,早已把這條規定完美解構了。
另外衆所周知,官員和國企領導現在流動頻繁,大有“出將入相”之勢。現在是紀委的同志要求國企一把手,安知哪天不會風水輪流轉。己不正難正人,如果想要國企一把手向職工公開薪酬和職務消費情況,倒不如河南省各級政府部門的領導以身作則,自己先把自己的財產向下屬和納稅人公開,同時各級機構也要把預算和三公消費的賬目向全社會公開——而且要用“人話”公開,不要公佈成誰都無法讀懂的東西。這些都做到了,納稅人都滿意了,腰桿硬硬地再去要求國企,乃至依法處理違規國企,纔算是光明正大。J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