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李晶)昨日,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鼓勵和支持我市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將通過財政、稅收、工商管理、土地、投融資和人才等系列扶持政策,促進天津文化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文化產業總體水平達到全國前列。
根據《意見》,本市允許內資文化產業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延期繳付,首期註冊資本可在註冊登記後3個月內繳納,其餘部分在規定期限內繳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規定期限到期前30日內實施行政提示,對超過規定期限仍未繳納(繳足)出資的,督促辦理減資或註銷登記。實施海外留學人員、高校師生、科技人員等創辦科技型中小文化企業註冊資本“零首付”政策,放寬名稱覈准條件,鼓勵以知識產權等智力成果出資,放寬企業住所限制。
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津創辦文化企業,可享受國家和本市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待遇,已加入外國籍的,可享受外國專家來華待遇和我市對文化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並允許個人持股、技術入股、租賃承包、合作開發。
從事文化產業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和華僑、華人中高級人才在國外或來天津工作期間,其合法提供的國外新產品、新工藝或科研成果被採納投產,由使用單位給予一次性成果轉讓費或連續3年按其產生效益的稅後利潤5%獎勵本人,也可將其成果作價入股,參與企業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