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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訊 現在有些價格聽證會,與會人員“漲聲”一片,意見驚人的一致。這難免讓人疑竇叢生。“聽證會必須規範運行,避免聽證過程流於形式。”山東省政府法制辦主任高存山昨日告訴記者,《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草案)》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獲原則通過。
今後,在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會上,持不同意見人員比例應相當,申請參會人數較多的應隨機選擇,聽證結果需以報告形式提交給決策者作爲決策依據。
規定所指重大行政決策,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職權,對關係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包括研究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國有資產處置,確定和調整重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等8類事項。
高存山說,爲解決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中出現的參加人產生不受公衆監督,產生機制不透明等問題,決策事項承辦單位應根據聽證公告確定的文件、受理申請的先後順序和持不同意見人員比例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參加人;申請參加聽證會人數較多的,應隨機選擇參加人,聽證參加人的基本情況應向社會公佈,使聽證真正成爲聽取民意的渠道。
(張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