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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河南省新密市曲樑鎮農民孫留生逮麻雀補貼家用,不想卻觸犯了刑法。2011年6月7日,經當地檢察機關公訴,他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麻雀因食莊稼,曾被列爲“四害”大量捕殺。如今,因其肉質鮮美,它又成爲某些人的桌上餐。
現年51歲的被告人孫留生,偶然發現一隻野生麻雀能賣5毛錢,便起了圍網獵捕野生麻雀的念頭。
2011年3月6日,他在新密市袁莊鄉靳溝村趙家坡老墳地張網獵捕野生麻雀時,被接到舉報的鄭州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當場控制,扣押所有工具及獵捕到的127只麻雀。經審訊,孫留生對其獵捕麻雀的事實供認不諱。得知自己的行爲涉嫌構成犯罪後,孫留生隨後協助民警將剛捕獲的127只麻雀全部放飛。當天,孫留生被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刑事拘留。隨後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