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11日從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陽煤集團交通運輸部原總經理、陽泉市礦區第八屆人大代表張潤明,因涉嫌貪污、受賄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日前被該院提起公訴。其妻穆巧娥、其子張瑜,也因涉嫌單獨和共同與張潤明貪污、受賄,累計金額達4737.2萬元人民幣,同時被提起公訴。
現年56歲的張潤明,大學學歷,山西榆社縣人,先後任陽煤集團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交通運輸部總經理,陽泉市礦區第八屆人大代表。2010年3月,因涉嫌受賄,被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
公訴機關認爲,張潤明從2004年9月至2010年1月,在其任陽煤集團旗下的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期間,利用職權爲自己和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與陽泉礦區瑞峯裝飾中心王春田(另案處理)、浙江喬治白服飾公司駐陽泉個體業主鄭思勳(另案處理)等人沆瀣一氣,從經手的諸多工程項目中,在套取企業大量資金的同時,張潤明還利用分管整個陽煤集團生活後勤系統的職權,以權謀私,在幹部提拔任用、工程建設、土建施工、室內裝修、水、電錶購買、糧油採購、服裝購置等過程中,大肆進行貪污、受賄、索賄。一個體業主,得知張潤明欲在浙江杭州購買住房,一次就從個人腰包中爲其墊付購房款200萬元,張潤明全部笑納,其中隱祕令人撲朔迷離。
從2004年,張潤明任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至2010年3月案發,單獨和共同與其妻穆巧娥、其子張瑜,累計涉嫌總金額達4737.2萬元,剔除其能夠說明正當合法來源的之外,其中僅貪污、受賄高達1048.98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突破2803.39萬元人民幣,以及1676元美金,犯罪金額總計超過3850萬餘元。
據知情人透露,張潤明2002年從陽煤集團墨玉賓館的科級經理位置升任陽煤集團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之後不久,羣衆就對張潤明在幹部調整使用、工作作風霸道、生活作風腐化等諸多問題上舉報不斷,但張潤明卻不降反升,連續“帶病”提拔,直至升任分管陽煤集團13萬職工生活後勤系統的昇華分公司總經理,以至後來的交通運輸部總經理、黨委書記等數職併兼的要職上。任職期間,大權獨攬、唯我獨尊、諱疾忌醫、拒絕監督。而其任職時間之短、犯罪數額之巨、作案手段之惡劣,令陽泉及至山西震驚。
據瞭解,張潤明山西省陽泉市礦區第八屆人大代表資格此前已被依法終止。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張潤明犯受賄罪、貪污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提起公訴。
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將擇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