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 (記者郭曉昊、葉平生)記者昨日從市交通部門瞭解到,關於出租車司機交納承包費的收費標準問題,市物價部門有明確的規定。
近期,針對部分出租車司機對我市出租車承包費限價政策還缺乏瞭解的問題,市客管處向各出租車企業下發了《關於做好我市出租車行業承包費限價政策宣傳工作的通知》(穗客管〔2011〕141號),要求各出租車企業將目前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出租車承包費限價政策,向司機進行公示,並做好對廣大出租車司機的宣傳解釋,以消除少數司機對承包費限價政策的誤解。市客管處也通過廣州交通信息網將《通知》對外進行了公佈,並派出工作組對企業向司機公示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