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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董哲)一宗交通小摩擦,按照常理,雙方司機不會報警處置。因爲報警後,免不了要履行程序,會被拖車、帶去做筆錄等。但是,塘廈鎮就有這麼一個“好事”的司機,雙方車輛碰撞後,對方車主態度非常好,主動要求賠償一切費用,再三要求別報警,而他偏偏“自討麻煩”,選擇報警。原來,這個司機就是想給那個喝了酒又開車的司機一次深刻的教訓。
他:
爲給酒駕司機教訓而報警
當天晚上8時40分,藍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從塘廈鎮蛟乙塘往大坪方向行駛,途經蛟坪大道100號路段時,車輛左轉彎過程中,右側車身與由彭某駕駛的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車頭右側發生碰撞。
事故很小,被撞的司機彭某本來想和對方私了,但是,當對方司機下車後,彭某聞到了一股酒味。“現在酒駕處罰那麼嚴重,他怎麼敢以身試法?這樣的人要是不給深刻的教訓,下次可能還會抱着僥倖的心理酒後駕駛,會給社會造成很大的危害。” 彭司機說。
看到被撞的司機面部複雜的表情,自知理虧的肇事司機藍某十分殷勤,主動要求賠償一切費用,再三求饒別報警。 然而,被撞的司機彭某還是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抽血檢驗,肇事司機藍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爲268.75mg/100ml,屬於嚴重超標的醉酒駕駛違法行爲,藍某被送進了看守所。
他:
酒後駕車抱僥倖心理
據藍某供述,事發當天晚上,他與幾位朋友一起吃飯。飯局中,覺得自己好久沒和朋友一起喝酒了,就開懷暢飲。席間,也有朋友提醒他,現在酒後駕駛處罰很嚴重,叫他悠着點。
人算不如天算,車輛剛駛出不久,就出了事故。“當時心中那個悔啊,別提多難受了!”事發後,藍某十分後悔,抱怨自己沒有聽朋友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