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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張潤明本人,其妻穆巧娥、其子張瑜,也因涉嫌單獨或共同與張潤明貪污、受賄。三人累計金額達4737.2萬元人民幣,同時被提起公訴。
今日(12日),記者從陽泉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陽煤集團交通運輸部原總經理、陽泉市礦區第八屆人大代表張潤明,因涉嫌貪污、受賄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已被該院提起公訴。其妻穆巧娥、其子張瑜,也因涉嫌單獨和共同與張潤明貪污、受賄,累計金額達4737.2萬元人民幣,同時被提起公訴。
張潤明今年56歲,山西榆社縣人,案發前,先後任陽煤集團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交通運輸部總經理,陽泉市礦區第八屆人大代表。2010年3月,因涉嫌受賄,被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
公訴機關認爲,張潤明從2004年9月至2010年1月,在其任陽煤集團旗下的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期間,利用職權爲自己和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與陽泉礦區瑞峯裝飾中心王春田(另案處理)、浙江喬治白服飾公司駐陽泉個體業主鄭思勳(另案處理)等人沆瀣一氣,從經手的諸多工程項目中,在套取企業大量資金的同時,張潤明還利用分管整個陽煤集團生活後勤系統的職權,以權謀私,在幹部提拔任用、工程建設、土建施工、室內裝修、水、電錶購買、糧油採購、服裝購置等過程中,大肆進行貪污、受賄、索賄。
從2004年,張潤明任昇華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至2010年3月案發,單獨或共同與其妻穆巧娥、其子張瑜,累計涉嫌總金額達4737.2萬元,剔除其能夠說明正當合法來源的之外,其中僅貪污、受賄高達1048.98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突破2803.39萬元人民幣,犯罪金額總計超過3850萬餘元。
據瞭解,張潤明山西省陽泉市礦區第八屆人大代表資格此前已被依法終止。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張潤明犯受賄罪、貪污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提起公訴。(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