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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乘客登機後臨時更換座位,與機組人員發生爭執,機長以“飛行安全”爲由報請警察將乘客帶離,並拒絕其返機——發生在6月9日的這起國內少見的南航“拒載”事件,引發人們關注。
6月9日,乘客汪子琦等三人乘坐中國南方航空公司CZ6800航班,從昆明飛回上海。登機牌信息顯示,三人座位位於機艙後部。登記後,三人看到經濟艙第一排左邊還有三個空位,就想更換座位。
汪子琦11日向記者描述,“剛坐下不久,有一位乘務人員走過來說,這裏是高端客位區,是留給經濟艙全價票乘客的,並要求我們坐回原位。”汪子琦等人隨即表示願意承擔成本將艙位升級。不過,乘務人員解釋,升艙是地面上的事情,飛機上辦理不了。乘客提出要求地面的工作人員上機辦理,“可是過不到5分鐘,就又來了一個人直接對我們說,請你們坐到後面去,你們說什麼也沒有用。 ”
汪事後得知此人是機長。據她介紹,這位機長當時還對着全艙的乘客說過“這三個人不配合我們工作,我們不飛上海了”這樣的話。汪子琦和同伴便回到了後排自己的座位。
沒想到,約5分鐘後,客艙內響起了廣播:“地面公安將上來執行公務。”隨後,三人被警察帶下飛機。經調解後,汪子琦同意道歉,但機長並不同意她們返機。汪子琦三人只得改乘其他航班返回上海。
記者就此事向南航黨委工作部進行覈實,該部門的迴應稱:“三位旅客霸佔的是空警位子,空警是公安序列,那個位子靠近駕駛艙,不能隨便給旅客的。 ”
記者追問:“乘客即便佔了空警位子,但在機長干涉後已回到原來的座位,還會影響飛行安全嗎?爲什麼還被‘拒載’?”南航的迴應稱:“旅客坐回原位的說法,是乘客的一面之詞。 ”
對於此次南航“拒載”事件,雙方各執一詞。這其中,下達“逐客令”的機長之行爲,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中山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學院副院長肖濱說,飛機作爲一種特殊的交通工具,對其風險判斷不是一般乘務員和乘客所能作出的,機長在機艙內中扮演着“船長”“法官”等重要角色,理應從法律和制度上對其賦予較高的權力與責任。但機長的權力不能成爲隨心所欲的宣泄工具。 “在此事件中,從旅客反映的基本情況來看,機長對旅客不遵守規則的行爲反應過度了,旅客在已按要求坐回座位後,實際上已對飛行安全不再構成威脅,機長卻仍然動用報警的權力,把旅客趕下飛機,則有濫用職權之嫌。”肖濱說。
記者 葉鋒 陳冀 李倩 周琳 據新華社上海6月1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