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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京6月13日電(記者顧燁)以低價購買柴油、經營加油站爲名騙取23名被害人2843萬多元的“嵇華平詐騙案”13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5月間,被告人嵇華平爲套取他人錢財,謊稱能購買到低於市場價的柴油或經營農莊、加油站等需大量資金週轉,並以低價銷售部分柴油、支付部分高額利息爲誘餌,大肆騙取嚴素華等23名被害人2843萬多元。
1965年出生的被告人嵇華平只有小學文化,案發前無正當職業。許多人都很難相信這樣一個普通女人居然能瘋狂斂財數千萬,本案的受害人一語道破玄機——嵇華平購買轎車,然後贈送給受害人,以此爲誘餌大肆行騙。
法院認爲,被告人嵇華平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因此法院依法判處嵇華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繼續追繳其詐騙贓款,發還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