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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您認爲“司法公開”的工作範圍包括哪些?
蔡志萍:除法律規定不公開的以外,應當一律公開。這也是最高法院提出的依法公開、及時公開、全面公開三大原則的應有之義。如三大訴訟法中均規定了“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未成年人案件不公開審理,《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祕密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除以上規定外,我認爲所有司法行爲、司法工作均應公開。具體工作中會包括到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和審務公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