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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陳翔) 6月17日上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將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公開舉行《廣州市募捐條例》立法聽證會,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本次立法聽證會的聽證事項爲:“是否對紅十字會和公募基金會以外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非營利的事業單位開展募捐活動設定行政許可”。
此前,廣州人大網掛出關於徵求對《廣州市募捐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自然人、企業不能單獨開展募捐活動;募捐前後需將方案、募捐情況在民政部門網站公佈;義演、義賽、義賣募捐活動的工作成本列支不得高於實際募捐財產價值的百分之二十等。
在廣州人大網公佈的廣州市募捐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面向社會公衆募集財產用於公益事業的活動,適用本條例;而爲了幫助特定對象,面向本單位或者本社區等特定人羣開展的募捐活動,不適用本條例。廣州市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信息時報》王麗鳳
等10人爲聽證旁聽人
5月24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廣州日報》、廣州人大網等媒體上發佈了《關於舉行〈廣州市募捐條例〉立法聽證會並向社會公開徵集聽證陳述人旁聽人的公告》,面向社會公開徵集16名聽證陳述人和10名聽證旁聽人。根據該公告,凡我國公民以及在我國境內依法登記註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以報名作爲聽證陳述人或者旁聽人。
經公開報名,廣州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確定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副教授申東輝等16人爲聽證陳述人,廣州日報報業集團《信息時報》總編助理王麗鳳等10人爲聽證旁聽人。聽證陳述人中,有市人大代表兼捐贈企業人士1人、市政協委員兼捐贈企業人士1人、政府部門人士1名、法官1人、社會組織人士6人、專家3人以及律師3人。
遴選聽證陳述人
重點考慮三大因素
廣州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報名人數較多,該委在具體遴選聽證陳述人時,重點考慮了以下幾方面的因素。一是聽證陳述人對聽證事項所持觀點、理由,以保證對聽證事項的各方意見都能充分表述;二是聽證陳述人與聽證事項的利害關係程度;三是聽證陳述人的代表性,既要有普通市民,也要有一定比例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