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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靜,女,42歲,滿族,中共黨員,1990年參加檢察工作,現任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主訴檢察官。21年的工作歷程中,郝靜始終恪守職業道德,勤勤懇懇工作、紮紮實實辦案、平平靜靜做人,執法嚴明,業績突出,先後獲得全國模範檢察官、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天津市勞動模範、天津市三八紅旗手、天津市傑出青年衛士、天津市檢察業務專家等多項榮譽稱號,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並獲得首屆中國正義人物特別獎。《檢察日報》、《天津日報》、《天津政法報》等媒體都刊發過她的事蹟。
維護公平正義 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作爲一名檢察官,郝靜深知自己肩負着爲了黨的純潔,爲了社會和諧的重任,因此,她都是懷着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來辦案的。從檢20年,郝靜將“公正執法、一心爲民”這一理念貫徹工作全過程,用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實現法律取信於民的司法宗旨。
2008年12月,河北區檢察院受理了祁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尋釁滋事、聚衆鬥毆、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本案事實並不複雜,但是因爲犯罪過程中有司法工作人員和有勢力的某房產公司的負責人蔘與,而且案發是由於被害人房屋被犯罪嫌疑人強行拆除這一敏感問題,老百姓意見很大,社會反響強烈。爲了能在準確打擊犯罪的同時,妥善處理好焦點問題,她決定親自承辦此案。受理案件的第二天,有十幾個人來院裏要求見她。到了接待室,才知道他們就是案件中房屋被強行拆除,物品被毀損、人身受到毆打的被害人。聽說他們的房屋被犯罪嫌疑人拆除後沒有個固定住所,正值隆冬時節,見到他們還穿着單薄的衣服,郝靜心裏很不是滋味兒,檢察官的責任告訴她,自己要爲他們做些什麼。於是,她夜以繼日地審閱案卷,東奔西跑和有關部門協商爲他們安置臨時住處,動員部門的同志們爲被害人捐贈過冬的衣物。經過嚴格仔細審查,案件很快提起公訴。法庭上,面對被告人的百般狡辯,她據理力爭,寸土不讓;面對辯護律師的種種質疑,她從容應對,不慌不忙,用事實和證據指控了各被告人的犯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3名被告人最終分別被處以五年至兩年有期徒刑。案件宣判後,當十幾名被害人把“心繫百姓,執法爲民”的錦旗送到她手中的時候,她知道,老百姓感謝的不是她個人,是對她們檢察官維護公平正義的感謝和尊重。
21年來,經她審查起訴的各類刑事案件616件969人,無一錯案。
在工作中,郝靜嚴守辦案紀律,從不以權謀私,在辦案中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影響,公正執法。面對說情和賄賂辦案人員等不良行爲對辦案的干擾,她採取不同的方法應對:一是縮短辦案週期,對於那些事實清楚的案件,儘快審結,不給說情人以機會;二是婉言拒絕,以自己是女同志,家務負擔重爲由,推脫宴請;三是直接了當予以回絕。她辦理過一起本院反貪局偵查的貪污案件,該案事實清楚,但是被告人卻百般狡辯,親屬也爲其四處活動。在審查起訴階段,他們託中間人找到她,要出兩萬元,試圖使犯罪分子逃脫法律的制裁。她對說情的人講:“他貪污的數額不過兩萬多元,早知現在,又何必當初呢?有這些錢,還是退賠單位吧,爭取個好態度。”見賄賂不成,他們又想找案件事實和證據的麻煩,放出風來,要請知名律師作無罪辯護。於是她和反貪局的辦案人員頂住了壓力,調取了案發單位幾年的會計資料,並請審計部門進行了多項審計,固定了證據。此案經過一審、二審、發回重審兩個審級三個程序的審理,她6次出庭指控犯罪,最終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用心化解矛盾 執法過程中爲民解憂
人世間最大莫過一個情字,而共產黨員最高尚的情感就是愛民之情。郝靜常講,我們爲羣衆所做的哪怕只是舉手之勞的小事,有時卻往往能夠改變他們一生的命運。所以,在辦案中,她盡心盡力爲羣衆做些事情,讓他們體會黨和政府的關懷。
2008年初,郝靜受理了一起發生在中學校園內的故意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是本市某重點中學的學生,而且犯罪嫌疑人正值高三的關鍵時期。審閱案卷後,她發現兩名學生是因爲在學校踢球搶場地發生矛盾,由於雙方均不理智大打出手,人高馬大的高三學生自然佔據上風,把上初中的被害人打成輕傷。她知道此案的解決事關犯罪嫌疑人一生的命運,因爲他還是個孩子,只是一時衝動觸犯了法律,主觀惡性並不深,一旦被投入監獄,他的前途將毀於一旦;同時,她也知道解決好本案的賠償問題是對被害人及其家長最好的安慰,因爲孩子受到傷害最牽掛父母的心,她也是母親,這個道理她清楚。在辦案過程中,她避免就案而辦案的機械執法,多次和雙方家長溝通,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做了大量的勸說和解釋工作,終於使雙方化干戈爲玉帛,達成了和解,被害人不再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按照公安部關於處理輕微刑事案件的相關規定,結合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精神,本案最終作撤銷案件的處理。雙方家長對處理結果十分滿意,分別要宴請她和贈送禮品,均被她以這是每個檢察官應盡的職責爲由謝絕。
案件圓滿審結了,可她心裏總是不踏實,那名高三學生消沉的樣子總是在她腦海裏浮現。經過了司法程序,孩子的心理會不會有陰影?會不會影響到今後的學習?經請示領導後,她決定對孩子進行跟蹤調查,關注他的成長。她在那年春節給孩子發了短信,告訴他,“跌倒了並不可怕,要振作精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相信你能夠做到。”距離高考還有一個月的時候,她對這名學生放心不下,以“親戚”的身份到學校看望了他,再次鼓勵他鼓足勇氣,做好衝刺準備。最終,這名學生順利地考取了某重點大學,實現了夢想的他和母親第一時間向郝靜報告了喜訊。
作爲一名女檢察官,近年來郝靜承辦了不少女性犯罪的案件。有一起聚衆鬥毆案,涉案被告人中有一對母女,母親因爲做生意和鄰家的店主產生矛盾,唆使女兒糾集多人鬥毆,把被害人打成輕傷。在提訊過程中,這個涉嫌犯罪的母親試圖攬過所有責任,並說沒有她女兒的事情,讓郝靜對她女兒網開一面。當時她說“你放心,我一定會搞清楚的”。經審查,涉案人員的行爲構成犯罪,案件很快移送到法院。接到起訴書後,這個母親先是和同監室的講檢察院這個女的太不善良。開庭的時候她又指責郝靜作爲女人和母親,這樣不近人情,心太狠。郝靜平靜地對她說:“是啊,我們都是母親,可是你這個母親,卻把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兒往火坑裏推,你的心不是更狠麼?”郝靜的一席話,讓她啞口無言。郝靜知道她已經後悔了,對案件進行分析後,根據這個女孩是未成年人、初犯、是受母親指使參與犯罪等情節,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最終被法院採納。這個母親因聚衆鬥毆被判刑3年,女兒被從輕判處緩刑。庭審結束後,當郝靜走下公訴席的時候,那個母親感激地對她說了聲謝謝。
郝靜的事蹟在全市各大新聞媒體相繼報道過。有不少人給她寫信、打電話、甚至到單位來找她,向她諮詢和讓她幫助解決一些不屬於檢察機關,也不是司法機關解決的問題。面對這些情況,她也可以推脫不管,但是一想到那些老百姓並不知道司法機關的分工和職責,他們都是慕名而來,對她、對檢察機關抱有很大的信任和希望,要反映的事情對於他們自身來講都是天大的事,如果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並不妥當。於是,不論多忙她總是熱情接待、耐心傾聽、誠懇認真解答,併爲他們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讓他們帶着希望而來,懷着滿意而去,讓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感受到司法機關的親和與公正。
通過與羣衆的頻繁接觸,郝靜感觸至深,她常說:“大多數老百姓都是通情達理的,只要我們爲民着想不怕麻煩,把法律解釋清楚,老百姓都會理解的,這種理解就是整個社會和諧的音符。”
激情投身事業 堅定莊嚴神聖的信念
郝靜熱愛檢察事業,她說:作爲一名檢察官,雖然沒有燈紅酒綠,沒有腰纏萬貫,沒有鮮花和掌聲,但是我有崇高的理想、堅定的信念和一顆對黨對人民真誠的心。做一名優秀的檢察官是她的理想和終生的追求,爲此,她覺得自己應在思想上是先進的,更應在業務上是一流的。她如飢似渴地學習,認認真真地研究探索。她考取了主訴檢察官資格,先後獲得天津市和全國十佳公訴人等稱號。
她在辦案中銳意改革,嘗試在一個案件中同時推行證據開示、普通程序簡化審、多媒體示證等多項公訴改革措施,使得一件有3名被告人、23冊案卷、涉案金額100餘萬元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失職案的庭審在兩個半小時內審理完畢。她在保證案件質量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注重提高辦案效率,曾經在24小時內審查終結一起復雜的尋釁滋事案件,指控罪名和公訴意見得到了法院的採納。
她針對檢察機關在適用簡易程序案件過程中在審判監督出現的盲區,帶領大家在全市率先創建了《簡易程序監督規範》,通過派員出席簡易程序開庭、調取審判機關庭審記錄等方式實施監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檢察日報》對這一做法進行了報道。她們推出的《輕微刑事案件快速審理規範》、《輕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規範》提高了司法效率,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被《天津政法信息》採用並作了深入宣傳。此外,她們制定的保障律師依法執業規則、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兩個“陽光告知”辦法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爲了事業,郝靜奉獻了許多。愛人工作忙,她又常常無暇照顧孩子,是公婆一直幫着她。父母在外地工作,她是和姥姥一起長大的,感情很深。老人患嚴重的白內障,由於已經是耄耋之年,不能做手術。郝靜工作忙,不能常去看看,當那次她參加完十佳公訴人比賽回來的時候,老人家已經完全失明。郝靜想起這些,雖然覺得愧對家人,但是更加堅定了自己爲檢察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她說:我選擇了檢察工作,就選擇了正義和尊嚴,選擇了清貧和寂寞,選擇了奉獻和犧牲。作爲一名共產黨員,我對所熱愛事業執着追求,對人民羣衆懷着滿腔的熱忱,爲了讓人民羣衆滿意,爲了不愧於人民檢察官這個光榮的稱謂,我無論付出多少,都無怨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