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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撬開路邊汽車後備廂行竊,結果“顆粒未收”,還被當場抓獲。日前,河東區法院審理後,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0年12月26日18時許,本市無業男子崔某在河東區十五經路鐵道邊,利用強開工具將停放在該處的一輛紅色本田思域汽車的後備廂撬開,翻動後沒有盜走物品。後經報警人指認,民警在河東區六緯路與奉化道交口將欲搭乘出租車逃離現場的崔某當場抓獲,並在其身上查獲作案工具鑰匙頭三把、內六方扳手一把、解碼器一個。崔某歸案後主動交代:他還先後於同年10月23日、11月4日、12月15日,三次以彈弓打汽車玻璃的手段將停放的汽車玻璃打碎,盜竊車內財物。記者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