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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深打工者郭江濤因爲被燒傷,2010年11月來到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做植皮手術,但手術半年後,郭江濤手背長期疼痛紅腫,今年6月13日,他在腫痛傷口上赫然發現一個釘子。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燒傷科的謝主任承認是手術時醫生忘了取出釘子,但同時聲稱這顆釘子對郭的身體沒什麼傷害,“取出來就是,沒必要對其給予賠償”。
郭江濤今年23歲,去年11月30日,因爲一次工傷事故,他的左前臂被燒傷。隨後,他來到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住院治療。12月7日,醫院對郭的左前臂實施了植皮手術。給他實施手術的是一位姓餘的醫生。在植皮手術過程中,醫生往燒傷面的體內打入了20多顆釘子,手術十多天後,醫院再取出釘子。
2010年12月29日,郭江濤出院。但他總是感到手術的地方有些疼痛。今年6月,手背出現紅腫,疼痛加劇。後來表皮破了,赫然看到手臂上有一個釘子,釘帽裸露。郭很快明白,這是半年來手臂一直疼痛紅腫的原因。
郭認爲,這顆手術半年後仍留在體內的釘子完全是醫生的疏忽和不負責任所致,醫院應該給予他精神上和經濟上的補償。
13日,記者採訪了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燒傷科的謝主任,他承認這顆釘子是手術時忘了取出來,是醫生的疏忽。
對於郭的賠償要求,謝主任迴應:“又沒造成什麼傷害,有什麼賠的?讓他來醫院取出來就行了。”
謝主任承諾,免費取釘。記者歐陽四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