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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竇紅梅)在A股市場,總有一些機構或個人成爲幸運的“先知先覺”者,神奇把握住交易良機而獲利豐厚。其實,這些幸運兒多半是依賴“內幕信息”交易的。昨天,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共分16條,明確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建立檔案,及時記錄所有可能對公司股價及其證券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影響的重大事件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及其知悉該信息的具體時間、地點、依據、方式及具體內容等。
在具體操作層面,意見要求上市公司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禁止內幕交易告知書等方式,明確內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義務及責任;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相關證券服務機構以及其他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知情人,要求他們應當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登記。
意見要求,“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自記錄(含更新)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