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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陳翔)昨天,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佈6月16日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的最新任免名單:
任命陳創生同志爲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
任命叢翠玲同志爲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黃容福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韓方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葉榮福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三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趙俊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李穗輝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胡鵬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鄧娟閏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黃雪梅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張漢華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謝平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王美英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任命郭偉裕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陳漢森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張尚清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符銳蘭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趙建文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
任命李勝同志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三庭副庭長,免去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張健同志爲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