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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於婕 李媛)29歲的本市無業人員趙鵬,因涉嫌殺害準備一起向父母索要錢財的同夥被提起公訴。記者今天獲悉,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趙鵬因生活拮据,遂起意向其父親索要錢財,並邀30歲的段某予以配合。去年11月23日下午,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趙鵬的租住處,二人再次提及此事並欲共同實施。其間,趙鵬因段某提出索要1萬元對段某心存不滿,遂起意殺人,使用錘子、尖刀,先後對段某頸、背部進行擊打、扎刺,致段某死亡。後趙鵬將段的屍體放入段某的轎車內,運至本市通州區一空地,將段某的屍體及轎車焚燬。
公訴機關認爲,趙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且焚屍燒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