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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成都6月21日電(記者苑堅)成都一男子私自購買警用裝備並在市區內冒充交警查違章。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假冒交警招搖撞騙案,被告人費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今年3月13日傍晚,費某身着一套私自購買的警用裝備,在成都市區一路邊,以一名被害人在路邊亂停車爲由,冒充成都交警四分局警察對其罰款100元。隨後,當他再次以同樣理由向另一被害人罰款時,因其無法拿出行政罰沒收據,使被害人產生懷疑並報警。隨後費某被趕到現場的公安幹警抓獲。
法院認爲,費某爲牟取非法利益,假冒人民警察的身份進行招搖撞騙,其行爲已構成招搖撞騙罪,且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但鑑於費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爲且能如實供認犯罪事實,贓款也已追回,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