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東京6月20日電 日本國會參議院20日通過了《復興基本法案》,法案規定將設立“復興廳”等災後重建專職政府機構,並由國家發行“復興債”以確保災後重建所需經費來源。法案規定,在內閣設立以首相爲負責人、由全體內閣成員參加的“復興對策本部”,在東北部災區設立“復興特區”,在土地、資金和稅收等方面實施特殊政策。日本時事社評論認爲,《復興基本法案》在參議院的通過標誌着在3月11日大地震3個月後日本政府的重建工作終於開始走上正軌。接下來首相菅直人會盡快任命復興擔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