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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議
□奚旭初
茂名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涉嫌收受鉅額賄賂一案將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記者在茂名採訪發現,幾乎所有接受採訪的官員都贊其“說話算話”,“講義氣”。(6月20日《新快報》)
所謂“講義氣”、“說話算話”,就是找楊光亮辦事,付出了代價都能辦成事,如果辦不成事,比如買官賣官沒成交,他會一律退錢。貪官也講“誠信”,這聽着像是天方夜譚,然而卻是真的。如此“誠信”,也給買官者吃了顆“投入必有回報”的定心丸。因爲這個“誠信效應”,在“說話算話”的掩護之下,楊光亮貪得無厭。
辦不成不收錢———貪官遵循“誠信賣官”的“潛規則”,賣官者與買官者各得好處,除了你知我知,只有天知地知,大大地降低風險。事實上,“誠信賣官”並不是楊光亮的發明,之前就有貪官把辦不成事不收錢當成了拿手戲。比如原安徽省定遠縣縣委書記陳兆豐,索賄受賄及擁有不明財產來源近千萬元。陳兆豐斂財有一個“三不收準則”:辦不到或沒法辦的事情不收錢,領導或熟人託辦的事情不收錢,嘴巴不嚴的人的錢不收。這個“三不收準則”,居然還曾爲他贏得過“拒賄”的“美談”。而在“拒賄”的背後,僅一箇中秋節,陳兆豐就“笑納”了禮金50多萬元。
某種程度上說,貪官們講“誠信”,乃是其在反腐高壓下,爲降低索賄受賄風險而進行的一種適應性調整。披着“守信”等外衣的貪官更狡猾,危害性也更大。而這種“誠信賣官”對當地政治生態的破壞力是極爲可怕的———楊光亮倒臺了,幾乎所有接受採訪的官員卻還在贊其“說話算話”,“講義氣”,不就是一個警示嗎?
奚旭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