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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孫玲)昨天,市一中院召開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宣判大會,依法對犯有販賣、運輸毒品的4起案件12名犯罪分子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無期以上徒刑9人,有期徒刑3人,嚴厲打擊了嚴重毒品犯罪,有力地震懾了毒品犯罪分子。
昨日宣判的一起販賣毒品案中,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被告人鄧喆爲販賣冰毒牟利,向被告人王斌購買冰毒。同年11月3日,被告人王斌從重慶市乘飛機赴本市,於次日登記入住南開區某酒店808房間。次日6時許,王斌、鄧喆回到房間內,王斌以12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向鄧喆販賣冰毒471.1克。交易後被告人鄧喆在酒店門前被公安機關抓獲,后王斌在房間內被抓獲。法院審理後,判處被告人王斌死刑,判處被告人鄧喆無期徒刑。
另一起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法院查明,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間,被告人王風坤多次從被告人蔡豐、唐科處購買冰毒。2010年11月間,王風坤與蔡豐再次聯繫購買冰毒。同年11月18日下午,唐科攜帶冰毒從四川抵津,蔡豐駕車將唐科接至南開區賓悅橋附近與王風坤見面。王風坤從唐科、蔡豐處購買冰毒490克,蔡豐收取毒資人民幣20.5萬餘元。王風坤將購買的冰毒帶回住處進行分包,用其中少量冰毒供他人吸食,其間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當日,公安機關在西青區將唐科抓獲歸案。後蔡豐也被抓獲歸案。法院一審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唐科、蔡豐死緩,判處被告人王風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