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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袁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佈,對新版藥品目錄中的三類中藥進行調整規範。下月起,小兒腸胃康顆粒取消先行負擔,調整爲甲類藥品。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將於下月正式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在該目錄對社會發布後,根據各方反映,經組織覈實,對其中部分藥品名稱、劑型等內容進行調整規範,共涉及三類中藥,分別是小兒腸胃康顆粒、保婦康栓(泡沫劑)和止痛化癥膠囊(片)。
其中,小兒腸胃康顆粒由乙類調整爲甲類藥品,即取消了個人先行負擔費用,可以直接納入報銷範圍;同時報銷限制內容由“費用需由個人部分負擔”調整爲“限兒童”。而另外兩種分別爲藥品名稱調整。
據悉,新版藥品目錄下月實施後,將大幅增加兒童用藥。2007年本市實行“一小”政策後,爲其單獨設置兒童《藥品目錄》,僅限於住院。今年起,本市又爲“一小”建立了門診報銷制度,考慮到兒童門診用藥的增加,此次新版《藥品目錄》將大量兒童用藥納入其中,如小兒導赤丸、小兒清熱利肺口服液、小兒金丹片等。另外凡是屬於《藥品目錄》的西藥品種,前面冠有“兒童”、“小兒”、“嬰幼兒”、“兒童用”、“小兒用”、“嬰幼兒用”等,均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