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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五棟樓的吳先生也曾向本報反映過這個問題。記者近日也隨機走訪了幾個小區,貽康家園、藍山國際等小區都按規定在電梯間張貼了檢驗合格證和乘梯須知,而貽正嘉和、康居園·城市之光、明珠花園、天保金海岸等多個小區電梯內都沒有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有的連提示乘客乘梯安全和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辦法的“乘梯須知”都沒有出示。
記者簡單做了一下調查,塘沽多半高層小區電梯內都沒有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開發區各小區這一點做的相對好一些。但是記者在走訪時發現,有的小區電梯檢驗合格證在“超期服役”。市民許女士告訴記者,前幾天她在世富家園乘坐電梯時發現,檢驗合格證已過期多日,一直沒見更換新的。 部門迴應: 避免丟失大多有證沒貼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塘沽質監局的負責人。特監科的裘科長告訴記者,小區電梯必須配有專業的電梯維護人員,並且必須一年進行一次安全檢驗。塘沽各小區電梯檢驗由特種設備檢驗所按期檢驗,如有超期未檢情況一定會反饋到質監部門,沒有接到反饋的小區一般都是檢驗合格的。居民大多數小區包括居民反映的貽港城小區,電梯應該是檢驗合格的,而明珠花園等個別小區他們已接到反饋,由於物業已經撤出,所以超期檢驗,已經在和有關部門協調。
裘科長提到,據他們在工作中調查發現,電梯內沒有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物業沒有張貼;二是物業張貼過,但是被人撕掉了,而後者居多。“有些小區爲避免補證麻煩很多都不敢張貼出來。” 記者手記據瞭解,投入使用的電梯必須具備三個證:《使用證》、《檢驗合格證》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其中,《檢驗合格證》和《電梯安全使用須知》(上有呼救電話和維保單位等)必須張貼在電梯內。而現實生活中,不少高層小區根本“不達標”,而寫字樓、單位辦公場所等物業這一點做得就比較積極主動,這和物業公司的服務態度和自覺意識不無關係。
同時,還有一大部分業主對此並不知情,就稀裏糊塗地“放棄”了自己對電梯檢驗情況和維保單位等信息,失去了知情權和監督權。筆者希望,無論是電梯使用單位,還是小區業主,甚至是有關監管單位,都能積極主動行動起來,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記者杜紅梅實習生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