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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關係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2011年5月19日,我市出臺了《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3號),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組織、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
一、濟南市地質災害主要有哪些類型?
濟南市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分佈在南部山區地形地貌變化較大的地區;地面塌陷分爲岩溶塌陷和採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佈在市區、平陰縣、長清區等隱伏灰巖分佈地區,採空塌陷和地裂縫主要分佈在礦產資源開採區,例如歷城區、章丘市原鐵礦、煤礦和其他地下礦產資源開採區。
二、目前濟南市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有哪些?
濟南市列入《201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109處,其中地質災害防範重點10處,分別是:市中區七裏山山體崩塌、市中區和槐蔭區交界處丁字山山體崩塌、歷城區西營鎮閣老村山體滑坡和崩塌、歷城區西營鎮白炭窯村不穩定斜坡、歷城區仲宮鎮臥虎山水庫西南及西北部山體滑坡、歷城區柳埠鎮水簾峽風景區(簸箕掌村)山體滑坡、長清區張夏鎮梨棗峪村山體滑坡、長清區張夏鎮大婁峪村不穩定斜坡、長清區萬德鎮拔山村山體崩塌、章丘市垛莊鎮上射垛村泥石流。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從事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無關的爆破、削坡、取土、過量開採地下水、工程建設等可能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活動。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如何組織開展?
(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市國土資源部門主管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發展改革、城鄉建設、財政、規劃、水利、交通運輸、市政公用、人防、氣象、教育、安監、旅遊、園林、公安、鐵路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工作。
(三)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縣、鄉、村羣測羣防體系,明確防範責任,落實防治措施,做好地質災害排查和防災準備工作,並組織有關部門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增強公衆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地質災害發生後,應該如何避險?
面對突發地質災害,要保持冷靜,首先判斷災害發生的範圍,然後選擇向左右兩個方向逃離危險區,尋找地勢開闊的安全場所;要及時撤離,不要貪戀家中的財物;災害發生後不要立即進入危險區;雨季特別是有強降雨的夜晚,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的羣衆應提前及時轉移,不要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隱患點威脅的區域內逗留。
五、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需要做哪些工作?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當進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向規劃部門提交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書面審查意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應當按照規定分級向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經評估或鑑定認爲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配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