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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平建東)再過幾天,密雲縣新城子鎮塔溝村2008屆大學生村官田俊平三年服務期即將期滿,按照國家規定,就要離開現在的崗位了。可小田已經在村裏創建了柴雞養殖合作社,就這麼放下自己的合作社離開真是心有不甘。不光是小田,對於其他村官也有些左右爲難,因爲他們在這三年裏,或者創辦了專業合作社,或者承包了山場果園,如果合同期滿離開的話,那麼自己在村裏的“事業”就會半途而廢了。
針對大學生村官的這一狀況,密雲縣人力社保局在走訪調研後,推出了今年期滿大學生村官的續聘政策。該政策明確規定:已經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並有實際效果的大學生村官可直接續聘。確定爲續聘人員的,與鎮政府續簽三年勞動合同,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與本人第一合同期的第三年相同。這一政策極大地鼓勵了那些想爲農民幹事、正爲農民幹事的大學生村官們,他們可以繼續留在農村,爲“三農”服務。
今年年初,密雲縣制定“大學生村官工作職責量化考覈辦法”。該辦法鼓勵大學生村官創辦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支持村官承包山場、蔬菜大棚、果園等進行創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