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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及其周邊地區的每一方湖面、每一寸岸線、每一塊綠地、每一處設施、每一個景觀,都是極其寶貴的公共資源,都要讓廣大市民和中外遊客共享。”
杭州市承諾,將建立健全西湖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管理制度,絕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西湖的公共資源,實現公共資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最優化。
另外,西湖申遺辦表示,對西湖風景名勝區的土地,杭州市將嚴格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要求,嚴格保護好土地資源,絕對不搞經營性出讓,堅決制止房地產開發項目,禁止在西湖風景名勝區內設立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