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聯合開發項目中受賄近百萬元
房管所長內退5年後被抓
本報訊(記者 劉豐 通訊員 周晶晶 夏靖華) 房管所長與一房地產開發公司項目經理私下達成協議,雙方聯合開發一危房改建項目,所長收取每平米50元“回扣”,總計近百萬元。昨從武昌檢察院獲悉,一封匿名信將已經內退5年的所長掀下馬。
2010年5月,一封匿名信寄到武昌區檢察院,舉報的竟是8年前的事:原武昌區房地產公司民主路房管所所長程某涉嫌貪污。武昌檢察院反貪局幹警迅速介入。經調查,發現程某沒有貪污行爲,但查出他涉嫌收受鉅額賄賂。
原來,2001年底,程某代表武昌區房地產公司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洽談聯合開發武昌區一危房改建項目。該房地產公司項目經理王某對程某承諾,如雙方能夠聯合開發該項目,則按所開發的建築面積以每平米50元給予程某“手續費”,程某予以認可。
2002年11月至2004年4、5月間,程某分三次收受王某給付的賄賂款95萬元,所收賄款已被其購車、購買攝影器材、賭博等揮霍掉。2003年7月,程某爲其女兒能上重點中學,找到該房地產公司項目銷售經理何某幫忙。何某代爲繳納了3.6萬元“擇校費”。檢察官找到程某時,他已經內退5年,自己沒想到時間過了那麼久,還是沒有逃避制裁。
去年底,程某因受賄罪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