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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新娘新郎接受社區居民的祝福。當日,伴隨着雲南省“6·26”禁毒宣傳活動啓動儀式在該省戒毒示範園區“雨露社區”舉行,10對在這個生活環境優美、脫癮條件優越的社區內成功戒掉毒癮,改變不良生活習慣的新人,進行了集體婚禮,並領到了建在園區裏的安居房鑰匙。新華社記者陳海寧攝
本報記者 侯莎莎
昨天是第24個國際禁毒日。當天,國務院頒佈並施行《戒毒條例》。《戒毒條例》是禁毒法的配套行政法規,全面規定了自願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戒毒措施的責任主體、工作機制、戒毒人員的權利義務以及保障措施。
自願戒毒有規範
爲了體現對吸毒成癮人員的關愛,引導其積極、主動到戒毒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戒毒條例》對自願戒毒作了專門規範:明確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吸毒人員主動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的,不予處罰;規定了戒毒醫療機構應當與自願戒毒人員或者其監護人簽訂自願戒毒協議,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個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員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終止戒毒治療的情形等作出約定,並應當載明戒毒療效、戒毒治療風險;規定了戒毒醫療機構的執業規範,包括:對自願戒毒人員開展艾滋病等傳染病的預防、諮詢教育,對自願戒毒人員採取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範的治療措施,採用的診療技術和方法,使用的藥物、醫院製劑、醫療器械應當科學、規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加強藥品管理,防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流失濫用。
此外,《戒毒條例》還對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制度作了原則規定:由本人申請,並經登記,可以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
組織勞動應付酬
《戒毒條例》明確了戒毒康復場所的康復對象。條例規定,自願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可以自願與戒毒康復場所簽訂協議,到戒毒康復場所戒毒康復、生活和勞動。
戒毒康復場所應當爲戒毒人員提供戒毒康復、職業技能培訓和生產勞動條件,同時應當加強管理,嚴禁毒品流入,同時建立戒毒康復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機制。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應當參照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此外,《戒毒條例》還規定,對拒絕接受社區康復或者嚴重違反社區康復協議,並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泄露信息要追責
《戒毒條例》規定,對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泄露戒毒人員個人信息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人員不依法履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監督職責的行爲,依法給予處分。
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爲,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
不要幫陌生人攜帶不明物品以防被利用
據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王優玲)海關總署26日提醒公衆,不要給陌生人攜帶行李物品或代收郵包,不要輕易替他人攜帶超重物品、代收包裹,不爲他人保管、投遞、買賣不明物品,尤其提醒女性朋友要保持高度警覺,提高防範意識,以免被販毒集團利用,淪爲走私毒品的工具。
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說,隨着我國加大對毒品走私的打擊力度,走私販毒的方式也愈發隱蔽和狡詐,毒販爲了逃避打擊,採取“人貨分離”的方式,經常在行李箱夾層中夾藏毒品,毒販對行李箱做了仔細處理,肉眼一般看不出。出入境時,謊稱自己攜帶的物品超重,找人代爲攜帶;或者通過國際快遞的方式,委託熟人朋友代爲接收包裹;販毒集團還常常採取誘騙和脅迫的方式,利用懷孕和哺乳期婦女、未成年人、殘障人員等人羣從事販毒活動。
該負責人說,輕鬆的兼職工作,幫朋友接收包裹,在過境或安檢時幫人攜帶超重行李,在常人看來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兒,也許你出於善意、出於友情,或由於酬金的誘惑,然而在有意無意間,就成爲攜毒走私的幫兇,爲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販毒團伙在網上招聘20-40歲女性從國外攜帶毒品走私入境,組織中國籍女子攜毒入境,利用網站發佈“出國服裝調查”兼職工作信息,招聘“20-40歲中國女性、能獨立出差、會英語交流”,並保證每次出國免費提供食宿和機票,每次將支付“工資”2000-3000元人民幣。對於應聘者販毒集團煞有介事地安排“面試”。當這些人上鉤後,該團伙安排大家赴東南亞或西亞“出差”,在國外無所事事呆上4天,臨走時交給其一個行李箱,要求將箱內的衣服樣品帶回中國,並有販毒團伙成員前往接收行李箱。這些女士因警惕性不高,充當了販毒集團的運毒工具,觸犯了我國法律。
觀察
專家解讀四大亮點
一是體現了以人爲本的理念。“戒毒條例是爲了配合新的戒毒制度的實施而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它最大的亮點就是體現了以人爲本的理念。”中國公安大學副教授李文君說。“我們過去的戒毒形式比較單一,一旦發現就需強制戒毒。現在更加註重尊重吸毒人員的基本權利,以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區戒毒爲首選。”李文君說。
“戒毒者具有病人、違法者、受害者三重屬性。違法者要處罰,病人和受害者更應教育和救治,所以教育和救治應放在首位。”李文君說,正是從這一考慮出發,探索出了生理脫毒、心理康復、迴歸社會爲一體的戒毒康復新模式。
二是更加強調科學戒毒。“過去我們把復吸率高、戒斷鞏固率低更多地歸於吸毒者本人或毒品本身,認爲是吸毒人員意志力不夠堅強導致的。從這次條例的規定中,我們也能注意到一個傾向,就是改變了這樣的認識,糾正了過去對吸毒者本人身份的認定,更加強調科學戒毒。”李文君說。
三是戒毒期限因人而異視情而定。根據條例的規定,社區戒毒的期限爲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爲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不超過3年的社區康復。“如此看來,一名戒毒人員的戒毒期限可因人而異視情而定,主要取決於吸毒者本人吸食毒品的種類、成癮的程度和個人戒毒的狀況。根據這樣的規定就可以幫助戒毒人員‘量身定做’一個科學的戒毒方案。”李文君表示。
四是戒毒力量專職化。根據現實情況,戒毒條例明確要求,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配備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計劃,落實社區戒毒措施;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社區戒毒人員的家庭成員以及禁毒志願者共同組成社區戒毒工作小組具體實施社區戒毒。“關於戒毒力量專職化的規定也是條例的一個亮點。”李文君表示,只有從立法層面予以保障,才能更好地推動這項工作開展,從而更有效地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融入社會。
(據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