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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山西朔州拆遷衝突一官員被殺嫌犯妻子進警局後暴死”一事經各媒體轉載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一時間,以“中國北歐風光”著稱的山西省朔州市,一下子成爲了民衆關注的焦點,對此事的諸多細節,坊間也出現了多種版本。
6月24日一大早,《法制日報》記者趕赴山西省朔州市,對“朔州‘6.23’拆遷”事件展開全面、深入調查,力圖探求真相。
棚戶區改造引起拆遷矛盾
事件發生地——朔州市朔城區府東棚戶區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位於朔城區府東中段,既地處朔城區黃金地段,也同時因配套設施陳舊,空氣污染嚴重,垃圾成堆等原因一直讓市民們怨聲載道。
2007年開始,朔城區開始對府東棚戶區進行改造。按照規劃,此次改造目的是爲了一改棚戶區髒、亂、雜的城市環境,建成一個主體戶型爲六層高一梯兩戶板樓的現代化小區。
據瞭解,目前,規劃中面積最大的原鍋爐廠家屬院已完成改造,只剩下北端的幾排平房尚未改造。
本事件當事人吳學文一家就位於這幾排平房中。
吳學文是大同渾源人,47歲;妻子喬香蓮是大同靈丘人,43歲。吳家有個70多歲的老母,兩個兒子相差一歲,小兒子今年21歲,在四歲的時候出了車禍,雙腿截肢。
多年來,吳學文夫婦兩人一直在朔州打工,打拼多年買下了現在住的這所房子。
據吳學文的鄰居們講,吳學文家現有房子八間,大約有120多平米,中間的三間正房自己居住,南邊的兩間房子作貨房,西邊的三間是門面房,一間出租給理髮店,兩間自己開的商店,一家人靠門面店爲生。
按照吳家鄰居的說法,吳學文一家之所以不肯搬遷,是因爲政府沒有滿足了他的條件,政府在此次拆遷中只答應給他賠償一戶120平米的房子,而他們要求政府再給他們找兩間門面房,因爲他們想讓小兒子將來有個依靠。
被拆房子一半是違章建築
然而,記者在朔州市朔成區住房建設局採訪時,卻發現事情另有曲折:
在朔城區府東棚戶區改造拆遷評估分戶明細表中,記者看到,上面記錄着吳學文家房屋佔地面積是158.74平方米,建築面積131.74平方米。
但同時,在吳學文家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上,記者又看到:吳學文家房子面積是63.7平方米,房間數是3間。
建設局書記王大海告訴記者,府東棚戶區由於是老居住區,所以,這麼些年下來,很多居民都在自己家裏私建了很多違章建築,“吳家的房子,除了正房外,其他都是他自己私搭的違章建築。”
2010年5月26日,住房建設局對吳家的房屋進行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做出了給吳家就地安置一套120平米回遷房的決定,同時,考慮到他小兒子有殘疾,又額外在別處給了吳家一套70平米得安置房。
但是,對此,吳家卻並不同意,吳家提出的條件是要就地再安置120平米回遷房一套,就地安置100平方的商鋪一套。之後,吳家又將條件由一套商鋪提高爲兩套。
“很明顯,這個條件是沒辦法接受的,”王大海說,由於吳家提出的條件遠遠超出了拆遷補償的最高限度,所以雙方一直沒有談攏。
多次協商無果法院決定依法拆遷
2010年12月16日,朔城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對吳學文家做出了朔方拆遷字[2010]第0155號裁決書,裁決書要求吳學文在限期對房屋進行自行拆遷,否則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當裁決書送達吳學文家時,吳學文拒籤,遂被留置送達。
2011年3月20日,朔城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向朔城區法院依法申請執行。
朔州市朔城區法院副院長郝振國告訴記者,一般法院接到此類強制執行的申請後,都會繼續採取勸說、說服的方法做工作,90%都可以自行拆遷。剩下的經過再次或者多次的勸說,也都會搬離住處,法院可以順利的強制拆遷。但此次法院受理後,多次派工作人員上門調解,均未達成協議。
2011年6月19日,朔城區分管副區長喬九明、朔城區人民法院院長賈新耐及王大海最後一次來到吳學文家中給其做動員工作,但仍未達成協議。
於是,2011年6月23日,朔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對吳學文住宅進行依法強制執行的決定,
郝振國說:“拆遷前,法院已在6月16日向吳學文發佈公告,公告要求6月19日之前搬離住所,否則進行強制拆遷。此公告不僅通知了吳學文,也在其房屋上張貼出來。”
犯罪嫌疑人拆遷現場捅傷兩人
站在府東街不寬的街道望過去,兩邊林立的小高樓間有一片廢墟,西面是朔城區區政府,後面是一些80年代的民房,熙熙攘攘的人羣和平常一樣走來走去,只有滿地的碎磚印證着這裏曾發生的一切。
郝振國回憶說,6月23日下午2點左右,法院法警和工作人員50餘人,趕到朔城區府東街時,看見吳學文揮舞着一把大刀和其母親、妻子以及一個兒子已經站在自家的房頂上。
正當工作人員在臨時商量是否要換一套可行的執行手段時,他們發現,吳學文情緒變得很不穩定,開始往下面扔石頭等物品。
住房建設局局長劉志秀見此怕傷人,便沿着旁邊的牆壁爬上房頂,邊勸說吳學文,邊奪下了他手上的刀。
然而令劉志秀沒有想到的是,他剛奪下了吳學文手中的刀,吳學文又從腿間抽出一把匕首向劉志秀身上連捅數刀。
頓時,現場一片混亂。
混亂中,工作人員們衝上了房頂,在這個過程中,喬香蓮不斷地向工作人員扔石頭,吳學文又將鍾衛捅傷。
大約持續了半個小時後,法警們控制住了局面:將吳家人帶離現場,將傷者送往醫院。
隨後,在記錄下吳學文門面店裏的東西后,法院對吳家房子實施了拆遷,朔城區公證處的公證人員參與了整個過程,並且進行了公證。
事後,鍾衛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劉志秀現已脫離生命危險。
喬香蓮帶回朔城公安分局前體檢正常整個審訊過程均有同步錄音錄像
針對社會各界較爲關注的吳妻暴斃一事,記者今天上午專門採訪了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田文榮。
田文榮說,此案是6月23日下午4點多,由法院移交到公安機關的,同時,移交了3個犯罪嫌疑人,吳學文和其妻子,還有他們大兒子。由於吳學文在衝突中也受了傷,所以,目前住在醫院裏,其妻和大兒子被帶回了朔城區公安分局。
從法院接過人後,朔城分局民警們先把喬香蓮和他的大兒子帶到朔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做了常規體檢:拍CT,量血壓,拍胸片……體檢結果顯示,二人沒有重大疾病和傷害,只有一些表皮的擦傷。
晚上20:14,民警們帶着喬香蓮和他的兒子回到分局,20:15分開始做的訊問筆錄,一直到22:33分訊問完畢。
訊問過程中,喬香蓮有交待:承認自己用磚和瓦飛打工作人員。
在訊問喬香蓮的過程中,警方獲得鍾衛身亡的消息,案情由一開始的“涉嫌傷害罪”轉變成“特大故意殺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
據悉,此案整個審訊過程中,均有同步錄音錄像。
喬香蓮突發心臟病死亡待家屬簽字後即可屍檢
朔城區刑警隊大隊長劉彩明回憶說,他是23日下午16:50分左右,去法院的局長辦公室接的喬香蓮,當時他帶了十幾個民警,喬赤腳,沒有穿鞋,只看見手部、背部有一些輕傷,
劉彩明說,從23日晚開始直至24日下午15:34分,喬一直都比較正常,並且24號上午還去過一趟廁所,中午吃了一個包子。
24日下午15:35分左右,喬稱自己要上廁所,剛站起來感覺有些暈、出氣比較緊張、胸悶,在場民警就讓其靠牆站一會,然後,喬就暈倒了。
於是,民警就問在隔壁訊問的大兒子,其母以前是否有什麼重大疾病,大兒子稱,她媽媽以前就有休克的症狀,每當家裏發生大的爭吵時,就會這樣,近段發生的比較頻繁,一緊張、着急就會出現這種狀況。並且,喬的大兒子還說,只要把她擡到通風的地方,就會好了。
民警們邊把喬擡到樓道口,邊打120,同時,喬的大兒子也被放了出來,他走到喬的身邊,熟練的掐住喬的人中穴,喬當時緩了過來,並且“恩呀”了幾聲。
24日下午15:56分,喬香蓮被送到了朔城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晚上7點23分,醫院宣告喬香蓮死亡。
朔城區人民醫院副院長尹尚龍告訴記者,喬香蓮剛被送進的時候,心電圖顯示一條成直線,經過幾分鐘的搶救,心電圖有反應,隨後的一段時間內,時好時壞,到7點23分,再無反應。死亡原因是猝死,醫院初步判斷是心臟週期突然停止。喬的胳膊及胸脯等部位沒有發現外傷。
據悉,喬香蓮現在的屍體已經被冷凍,目前,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法醫已經趕到了醫院,待喬香蓮家屬簽字同意後,即可進行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