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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傑)出租車司機潘某和趙某涉嫌僞造交管局處罰決定書,以逃避出事故後停工學習並倒賣。記者昨天獲悉,潘某和趙某因涉嫌僞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公訴至昌平法院。
檢方指控稱,潘某是北京一家出租車公司的司機,趙某是一家汽車檢測廠的車工。2008年,潘某的車出事故後按規定應停工學習,爲逃避處罰,他找到趙某商量。此後趙某按照真處罰決定書的格式和內容,用電腦僞造了一份,潘某去中國人民大學東門外做了一枚假交管局執法專用章。假處罰決定書上註明,司機違章並非主觀故意,對其違章的認定與事實不符,對其免予處罰。決定書交給公司後,潘某果然未被停工學習。檢方稱,潘某和趙某隨後大量僞造,以每份300至500元的價格賣給其他司機,並提供給出租司機李某、孫某等人從中牟利。檢方認爲,應當以僞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