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建明報道 今後,在社區門診看病也一樣能報銷。6月27日,丹東市正式實施 《丹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暫行辦法》,公佈了市內首批具備資質的14家定點社區醫療機構名單。該辦法適用於丹東市本級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參保人員因常見病、多發病到普通門診看病,每次門診醫療費起付標準一級醫院爲5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爲3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爲報銷費用,按照50%的比例支付,每次門診統籌基金最大支付限額爲50元,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