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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笑紅)北京一消費者近日起訴藍月亮洗衣液含致癌物熒光增白劑後,儘管藍月亮公司和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以下簡稱洗滌協會)都發出官方聲明,稱產品符合標準,但該消費者的代理人王海認爲,洗衣液行業標準與國家安監總局化學毒物規定衝突,行業標準代表行業利益,協會方面是在幫助企業做虛假宣傳,因此,其於昨天正式將洗滌行業協會訴上法庭。
協會:增白劑安全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已於今天正式立案”,王海昨天介紹,一直使用藍月亮系列產品的原告陳小冰6月25日在藍月亮官網上看到洗滌協會發布的一份名爲《關於衣物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的說明》,其內容大概爲:“根據行業標準《QB/T2953-2008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規定,衣物洗滌劑中可以使用熒光增白劑二苯乙烯基聯苯類和雙三嗪氨基二苯乙烯類。該標準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8年3月12日發佈,2008年9月1日實施……同時國際國內大量的研究權威報告證明,標準所規定使用的熒光增白劑安全可靠,不會對人體和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看到該文章後,原告認爲藍月亮洗衣液應該是低碳環保安全無副作用的,於6月29日再次購買了兩袋500g的藍月亮亮白增豔洗衣液。而在當天拆開使用後,原告從《南方日報》網站上得知如下內容:“青島科技大學化工學院教授殷樹梅稱,日化產品中微量使用增白劑不會致癌。按照國家規定,在日化產品中,‘熒光增白劑’只能用於洗衣粉、洗衣液這些不和人體直接接觸的產品中,但是隻能微量使用。”不過,殷樹梅也指出,熒光增白劑中的VBL是有害的,嬰幼兒和小孩因爲其皮膚比較嬌嫩,最好不要使用,而原告家有一小孩的衣服等一直都用藍月亮產品。原告在訴狀中稱:藍月亮深層潔淨亮白增豔包裝的外包裝非但沒有標註產品內含有熒光增白劑和相關警示信息,相反除了“安全環保”外還特別說明“嬰幼兒衣物、內衣同樣適用”。
王海:協會“惡意欺騙”
“洗滌協會作爲社團組織,其發佈所謂專業性文章說熒光增白劑安全可靠,有悖其宗旨。同時協會並沒有對熒光增白劑進行環保、安全認定的資質,其斷言熒光增白劑安全環保屬於惡意欺騙消費者的行爲。”王海昨天表示,藍月亮產品除了標榜“安全環保”外,還明確說明“嬰幼兒衣物、內衣同樣適用”,這是一種虛假宣傳行爲。藍月亮亮白增豔洗衣液添加了化學毒物熒光增白劑卻不標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洗滌協會方面工作人員昨天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協會所有領導都在外開會,不方便聯繫,需要到下週一才能聯繫。
“打這個官司純粹是公益官司,像這樣的行業協會喪失了最起碼的公信力,其應當解散”,王海昨天表示,目前開庭時間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