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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因監獄牀位緊張而被判居家軟禁的好萊塢女星林賽·羅韓6月29日重獲行動自由。
據洛杉磯警察局介紹,警方當天上午9時20分走進羅韓的住處,爲她解下了記錄其行蹤的電子腳環,整個過程只用了大約15分鐘,羅韓非常配合。一小時後,警方宣佈不再監控羅韓的生活起居,持續35天的居家軟禁正式結束。
不過,從法律上說,羅韓並未真正獲得自由。她目前仍處於緩刑期,必須重新回到社區,完成剩餘的社區服務工作。
2007年,羅韓因酒後駕車被捕。今年初,她因在加州南部一家珠寶店偷走一條價值2500美元的項鍊,被判處120天監禁。由於監獄人滿爲患,法官准許她以居家軟禁代替入獄服刑,時間爲5周。此外,她還要完成480小時的社區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