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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透支刷卡時“喜刷刷”,但當吳劍和李麗夫妻倆被法院判處刑罰時,兩人悔恨不已。據瞭解,夫妻倆最初使用信用卡時還能按月湊錢還款,後來就只刷卡不還款,到2008年,夫妻倆首次辦的兩張信用卡被“刷爆”。兩人又到其他銀行,辦理了4張信用卡,繼續只透支不還款。2010年8月,三家銀行先後向公安機關報案,此時,兩人共透支本金加利息6.66萬元。
“我們當時真的不知道,透支不還錢也是犯法。”法庭上,夫妻倆淚流滿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各處罰金2萬元。
(潘從武盧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