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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遊春亮因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深圳同洲電子公司拒絕錄用,張峯(化名)一紙訴狀將同洲公司告上法院。張峯認爲,同洲公司的行爲嚴重侵犯了其個人隱私權;同時,公司因其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拒絕錄用,是明顯歧視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行爲,嚴重侵犯其平等就業權,要求同洲公司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張峯精神損害撫慰金4.5萬元。據瞭解,在此之前,深圳市南山區勞動監察大隊曾向同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了公司要求應聘者檢查乙肝兩對半的行爲違法,並作出相應處罰。
近日,該案經南山法院西麗法庭調解,同洲公司同意支付張峯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並同時表示將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避免和防止以後招聘中的乙肝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