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區垡頭街道辦召開居民代表聽證會,讓居民代表決定怎麼建公廁,順順當當地辦成了事。垡頭街道的做法,也透露三條可用信息:一是開居民代表聽證會能滿足居民自我管理的慾望;二是參加聽證的居民人數不宜定得太死,也不能人爲指定;三是應由收集、整理相關信息,向討論、協商處理轉變和過渡,在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的前提下,使絕大多數居民的事由居民決定,體現和實現居民自治的理想,利大於弊。(卞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