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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每到家電銷售旺季,廠商們便會推出各種促銷服務,雖然能讓消費者獲得不少實惠,但也常常會發生例如遲遲不能送貨安裝的情況,各類投訴也相應增多。相關律師表示,購買家電時要與商家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送貨安裝時間以及違約後雙方的責任,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市民胡先生反映,他最近買了一臺空調,但到了約定時間商家也沒能送貨安裝,打電話詢問後才知道,由於活兒太多忙不過來,商家只能推遲送貨。胡先生表示,商家如果安排不開應該提早說清楚,怎麼能讓客戶請假在家乾等?請假所扣的工資該由誰負責?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消費者在遭遇送貨安裝延遲之後,幾乎所有的商家都會找出各種理由加以解釋,而商家提供的送貨安裝單上沒有送貨延遲的相關條款,商家該爲此承擔什麼責任也隻字不提。因此,一旦因配送安裝延遲產生糾紛,消費者只能吃啞巴虧。
記者還了解到,本市有部分家電賣場爲了讓消費者放心,提出了“準時服務、延時賠付”的承諾,如蘇寧電器就承諾在本市市區內對自主品牌嚴格規定配送、安裝服務時間段,若未能在承諾的服務期內送達,一次性賠付客戶50元。此外,它還承諾若呼叫中心受理到無法即時解決的信息時,會在某時間段內回覆消費者;若未能在承諾的時間段內回覆,也將賠付消費者50元。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李停律師表示,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務應當按照約定。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及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他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一定要與商家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送貨時間以及違約後雙方的責任、解決辦法等,以免以後維權時遭遇麻煩。 (記者王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