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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朱丹)1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按條例規定,一年內貨車超限運輸3次,將被吊銷營運證,高速公路上的各類“頑疾”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昨日上午,省交通廳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第三支隊方榮告訴記者,今年成都市周邊高速公路上的幾起重大交通事故,大多都與貨車超載有關。過去依照《公路法》執法,沒有嚴厲的行政處罰。現在依據新條例
的相關規定,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將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將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一年內超限運輸的貨車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單位,先停業整頓,情節嚴重則吊銷經營許可。
條例還對高速公路上施工區域進行了規範,如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外,未經許可或亂搭亂建施工則會被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