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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唐瓊)前天上午,本報律師團走進豐臺區豐益花園社區,就社區居民關心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開展了義務講座,並接受了社區居民的現場法律諮詢。
“朋友家裏正好遇到了這樣的事兒,我是來幫她諮詢的。”居民李女士表示,看到了本報刊登京華律師團進社區講人身損害的預告,正好身邊朋友有這個需求,她特意趕過來向律師諮詢問題。
本次走進社區的律所是京華律師團成員之一北京民博律師事務所,結合社會上的熱點事件和案例,主講律師向居民們分析了多種情況下的人身損害索賠案例。講座之後,律師對居民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
本報律師團將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深入到社區,結合居民的需求,分具體主題並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講解法律問題。對此活動感興趣的社區,可發送電子郵件到jhlst@jinghua.cn報名參加。
>>答疑舉例
家屬自己陪護也可要護工費
李女士:我愛人受傷住院後,沒請護工我們自己護理的,我們可以主張護工費嗎?
民博律師事務所楊軼律師:根據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可以比照護工費用要求對方支付護工費。您可以主張護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