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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抗震設防始於1978年
本市此次對老舊房屋建築啓動大規模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爲什麼將時間節點選在1980年?
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對此表示,近幾年,世界範圍內發生了很多大的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房屋建築抗震能力不足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最主要原因。
張農科介紹說,我國從1978年開始才明確規定在房屋設計時必須考慮抗震設防措施,房屋建設工期一般爲兩年,所以,198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建築,很多不符合北京地區抗震設防標準,即抗8度烈度地震的標準。
2002年,國家又將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建築物的抗震設防標準提高到抗9度烈度地震,因此,1980年至2002年間建成的幼兒園、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雖然已經進行過抗震設防,但設防標準不夠,有些還需要適當加固、提高。